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衡水市衡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统计资料 >  正文
收 费 标 准
2005-08-25 15:45  衡水开发区商务之窗

收 费 标 准

一、水费收费标准:

水费类别
水费
(元/吨)
排污费
(元/吨)
水资源费
(元/吨)
备注
工业
1.20
0.40
0.10
 
一般商业
1.80
0.40
0.10
 
饮食服务业
4.00
0.52
0.10
 
特种行业
12.0
1.60
0.10
 
机关事业
1.60
0.35
0.10
 

二、电费收费标准:

电费类别
收费标准(元/千瓦时)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非、普工业
0.747
0.510
0.274
0.732
0.500
0.269
大工业
 
 
 
0.517
0.357
0.197
居民生活
0.480  
商业
0.700  

三、土地收费标准:

土地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工业项目
6.6万/亩
商业项目
拍卖
建筑配套费
高新技术项目
7.5元/平方米
一般工业项目
15元/平方米
其它项目
21元/平方米

四、供暖收费标准: 14 元 / 平方米。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 丁 铎 电话: 0311-87909970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